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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意离婚代理意见怎么写,有哪些法律规定

admin 晋中律师 2024年03月08日
男女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可通过如下方式予以处理:此时不能够适用协议离婚的方式,而应由主张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其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,请求解除婚姻关系。法律依据:男女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可通过如下方式予以处理:此时不能够适用协议离婚的方式,而应由主张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其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,请求解除婚姻关系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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